梭伦改革对实现社会正义的启示
梭伦改革是雅典城邦制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改革,是改变雅典城邦命运的伟大尝试。同时,梭伦改革的意义还超越了时空界限,推动了人类的政治发展,尤其是有关社会正义的学说发展。改革前的雅典经历了提秀斯改革,在社会结构和行政区划上开始尝试用国家组织代替氏族组织,但传统的血缘、门庭观念仍然没有被破除,整个社会被划分为了“贵族”、“手工业者”和“农民”三个等级,其中贵族阶层垄断了公职,享有广泛的特权。这样的制度安排加剧了贵族和平民间的矛盾,平民作为财富的直接创造者不能享受与之相般配的政治社会权利,在忍受贵族剥削的同时,还有可能因为无法偿还债务而沦为奴隶的风险,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因此,贵族和平民间的矛盾成为了雅典社会的主要矛盾。虽然经过一番斗争,执政官格拉古制定了成文法律以约束贵族,避免权利的滥用,然而格拉古法典严苛的内容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平民的苦难。这表明,仅仅依赖成文法律没有办法缓解雅典城邦的社会矛盾,必须要对政治制度进行全面的变革,打破贵族对政治权利的垄断,破除以血缘固化的社会阶层,为社会提供充分的流动性,才可能避免雅典城邦进入内战。
如何确定划分社会阶层的要素,如何在各社会各阶层中分配公职一直是困扰古代政治文明的疑惑。古代中国曾经在周朝至战国时实行“世卿世禄制”,这种把公职限定在固定的家族中的做法导致官吏愈加平庸。商鞅改革时,为了满足统一战争的需求建立了“军功爵制”,这种依据军功分配官职的做法在战时可以激励士气,但在和平时期显然无法满足让优秀的人才管理国家的需求。两汉到南北朝时期,中国又分别实行了“察举制”、“征辟制”、“九品中正制”等选官制度,这些制度缺乏统一的、客观的标准,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导致了门阀政治的混乱和社会矛盾的加剧。隋朝开始设科取士,以知识水平作为选官的标准,无疑更为客观公正。科举制在清末就已经结束,但它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例如中国人对知识和文化的推崇以及今日中国的公务员任然需要考试录用等。由中国的经验不难发现,公职的分配并不基于抽象的理念,而是同社会结构和需求高度契合,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形式和标准。
梭伦面对的雅典是一个以手工业和商业为经济基础的奴隶制城邦,因为巨大的阶级矛盾而面临内战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他首先通过“解负令”废除了债务奴隶制,保障了平民的人身自由,紧接着废除了贵族对政治权利的垄断,以财产代替出身重新设立了四个等级,并且分别规定了权利和义务。第一等级可担任一切官职;第二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除司库以外的高级官职;第三等级可任低级官职;第四等级的公民不能担任公职,但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财产作为划分等级的标准是梭伦改革的创举,也是改革对雅典社会影响最深远的部分。首先,梭伦并没有将政治权利封闭在固定的等级,而是赋予了所有阶层,只是程度有所区别,平民拥有了利用合法的政治手段捍卫自己利益的方式,获得了在制度框架内可以表达和实现利益诉求,这极大维护了社会公平,缓解了社会矛盾,降低了发生内战的风险。同时,让自由民获得参政议政的机会,可以激励他们的公民意识和责任感,在讨论公共事务的过程中中增强对城邦的的认同感,这进一步打击了氏族认同,推动雅典城邦政治共同体的形成;其次,财产相较于出身更容易获得和改变,能够为社会提供必要的流动性,为普通人提供上升通道,也是一种激励城邦公民投身劳动,创造财富的良好手段。一个人在出生时,他的身世已经被确定了,在梭伦改革前,贵族可以利用垄断的政治权利让自己在经济活动中处于天然的优势地位,无用费心于劳动和创新就可以坐享收益,而平民即使创造出再多的财富也不能改变社会地位,更不能在公共事务中拥有话语权,还随时面临着贵族的巧取豪夺,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也不能发展出强大的创造力和生产力。这些显然不利于城邦的经济繁荣和财富增长。改革后,当社会地位、政治权利直接和财富相挂钩时,就会在雅典公民中激发出巨大的投身于劳动和生产的动力,同时也会鼓励节俭,遏制奢靡。人的欲望无法消除,但可以分流,如果得到合理利用,欲望也会成为建设性力量,促进社会发展。原有的贵族意识到如果不积极劳动而只是挥霍家产,那么就有可能丧失贵族地位。对于平民而言,他们获得了通过后天努力改变命运的机会,再加上对私有财产以及继承权的保护,他们会更积极地投身于经济活动。这些无疑极大地促进了雅典工商业的发展,帮助雅典城邦迅速积累财富并且开始在和其邻居的竞争中开始占据优势。梭伦改革后,四个等级能够担任的公职范围不同,其中第一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一切公职,第四等级的公民不能担任公职,但有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的权利。这样的安排在面积较小,人口较少且公共事务复杂程度不高的古代城邦国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财富是一个较为客观公正的衡量标准,财富的获得不是易事,一位通过合法手段积累大量财富的人必定拥有常人不可及的智慧、视野和综合能力,这样的人也必定对公共事务有着独到且成熟的认识,并且,财富的保持几乎和获得一样困难,如果财产被一位能力不及父辈的人继承,那么一定会逐步缩水。政治学说不能建立在理想化的人之上,真实的人拥有许多美好而高尚的情感,但仍然无法去除贪婪、虚荣、嫉妒等阴暗面。就人的本性而言,当一个人生活困苦,勉强果腹,必定不会对城邦的事务产生大量的兴趣,更不可能积极地投身于非生产性的政治行业,相反,一位拥有大量财富,衣食无忧的人会有更多空闲的精力和时间思考公共事务,也会更加积极地投身于政治实践。腐化一位已经拥有财富的人也是不容易的,因为他的物质需求已经得到满足,他的需求已经更多地转向精神和社会层面,不太容易因为经济问题而冒损失荣誉的风险,相反,贫寒的人一朝获得公职,处于物质需要和嫉妒,很难不会想到用此权力来改善自己的生活,更容易贪污腐败。在梭伦改革中,四个等级不仅权利不相等,义务也不相等,这主要体现在兵役上。第一和第二等级的公民需要自备装备成为骑兵,第三等级则需要充当重装步兵,第四等级则成为轻装步兵、水手、杂役等。在冷兵器时代,骑兵是军队的先锋和主力,常常需要第一批冲锋陷阵,承担者最重要的作战任务,重装步兵则在方阵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这两类士兵在军队的贡献较大,且牺牲较多,而第四类公民很多在军中承担辅助性的作战任务,虽然很重要,但有时不用直接上战场,牺牲也不如前两者。这样的安排符合正义理论中“应得”的概念。
从最后的结果看,梭伦改革无疑是成功的,达到了缓解社会矛盾,促进城邦发展的目的。对社会正义的追求一直是政治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尽管不完美,但从梭伦改革这一成功的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实现社会正义并不是实现绝对的平等,不是不加区别地用同样的方式对待所有人,而是像柏拉图所讲的每个人做自己的事情,得到自己应得的权利。在这样的基础上,必须要尽可能找到客观、可衡量的评判标准,同时要开放社会的通道,提供必要的流动性,不能把社会的压力施与某一些阶层而让另一些阶层高枕无忧。同时,社会的利益一定是分散的,为了避免利益的分歧消解国家,应当在制度内为不同利益的代表者提供合法的利益表达和争取的渠道,舒缓社会压力。在实现社会正义的过程中,也要采取有耐心的策略,像梭伦一样兼顾各个阶层的诉求,避免法国大革命以自由、平等、博爱的名义制造血腥恐怖的结局。社会正义不只是一个理念,更应该落实在实际生活中,在新的时间和空间背景下对这一宏大议题的思考必将进一步推动政治思维的发展。